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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操作规章制度

日期:2020-01-03   点击数:

实验前应充分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过程中提倡节约,努力降低实验成本。做好实验药品、试剂的领购、使用登记。

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有毒药品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制度和使用说明,避免伤己、伤人,污染、损毁实验设备,污染环境;配制和使用毒性的挥发试剂时,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在通风厨内操作。

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严格操作,注意安全。

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并作好使用情况登记。仪器出现故障,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检修。

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

实验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用肥皂洗手,并脱下工作服。离室前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好,严防差错事故。禁止在实验室吸烟、喝酒与进食。

实验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审查原始实验记录和报告单,做到结果可靠、结论正确。

任何人不允许私自修改实验室计算机的文件和密码,不允许利用计算机进行非工作性质的运作。

实验专项物品由专人保管,注意试剂及耗材的有效日期和保管方式,做到保管正确,操作技术精良。

实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专用实验的物品。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或借用药品、器材及实验室所保存的细胞株和菌株等实验材料,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外来人员进入本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获得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的批准并登记,经过入室前学习及考核后,在本室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实验。

实验室各种设施是实验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保证,在未得到实验室主管人员同意下,一律不外借。

海南省热带心血管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零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