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叉听课范围
(一)交叉听课单位
各院级教学督导组根据“院级教学督导组交叉听课安排表”,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点、课程类型等因素选择相应的学院开展交叉听课,确保每位院级教学督导能够到其他学院进行听课,确保听课内容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交叉听课对象
交叉听课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教学经
验丰富的教师以及学生评价较高的教师等,以全面评价教学质量。
二、交叉听课要求
(一)院级教学督导组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对交叉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深入了解;交叉听课量不少于总量的1/3,确保各学院的教学质量都能得到充分的考察。
(二)院级教学督导组的交叉听课以学期为单位,采用随机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方式。随机听课主要用于了解日常教学情况,重点听课则针对特定教师或课程进行督导。
(三)听课内容应涵盖理论课、实践课、实验课、见习课等不同类型的课程,以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四)听课过程中,教学督导需关注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参与度等方面,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现场与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并在掌上海医—督导工作—查课听课板块提交听课评价表。
三、交叉听课的监督与保障
(一)教务处负责对交叉听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为院级教学督导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听课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本通知适用于院级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所有课程的交叉听课工作。
附件:院级教学督导组交叉听课安排表
海南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