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参加国家普通本科水平测试和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参赛学生成绩效用的管理规定。
一 、 国家 水平测试 成绩效用
(一)国家水平测试的理论测试成绩按照 40%的比例计入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成绩;
(二)国家水平测试总评、理论测试、技能操作成绩任意一项合格者,可计为实习岗前训合格(计为 5 分),并免培训;
(三)国家水平测试总评、理论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合格者,可分别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总评、理论、操作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分别免参加相应的考试;
(四)国家水平测试总评成绩合格者,可冲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及格(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各一门;
二、 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成绩效用
(一)入选全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者,①可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总评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免参加相应的考试;②可冲销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及格(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各一门;
(二)在全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中进入国赛者,可冲销所有不及格课程(按及格计算)或不及格记录;
(三)入选校级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者,可计为实习后综合考核的操作考核合格(计为相应的满分),并免参加相应的考试。
三、 其它事宜
(一)本规定从普招 2017 级五年制、2018 级四年制开始执行。
(二)成绩效用管理实行双轨制,即由教务处直接认定和当事人(学生)主动申请确认。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普通本科水平测试,以及国家级(含国赛、片区赛)、校级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