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 安排, 现决定于第13—15 周开展本 学期 中期教 学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将分为院级自查和校级检查两个阶段,院级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和课程建设检查、教学环节检查、实验室检查、考试管理检查、教学评价、班主任工作、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校级检查阶段将进行全面教学检查。请各二级单位组织好所属的三级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以及班主任, 按照要求做好各项自查工作,协调好校级检查组开展工作。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安排
2.各类中期教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