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教务〔2011〕31号
关于公布2011年教学团队、特色专业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各二级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认真审阅材料,确定“人体解剖学”和“病理学”为2011年校级教学团队,“内科学”和“护理实训中心”为2011年校级教学团队培育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医疗保险方向)”和“康复治疗学”为校级特色专业培育点,并推荐“人体解剖学”和“病理学”参加海南省教学团队评选,“口腔医学专业”和“中西医临床专业”参加海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