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享平台的通知》(琼教高〔2011〕27号)文件精神,请我校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教学名师”单位及个人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级精品课程:电子版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精品课程申报表,以及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2、省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推荐表及佐证附件材料,可以是电子版,也可提交纸质材料。
请相关二级院、部(系)收集以上材料,于5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科。
附件3:教学名师奖情况汇总表
附件4:精品课程资源汇总表